建筑工程基礎沉降加固置換原理:其原理是以砂、碎石等材料置換軟土,與未加固部分形成復合地基,達到提高地基強度的目的。 置換方案又分為:1.振沖置換法(或稱碎石樁法) 碎石樁法是利用一種單向或雙向振動的沖頭,邊噴高壓水流邊下沉成孔,然后邊填入碎石邊振實,形成碎石樁。樁體和原來的粘性土構成復合地基,以提高地基承載力和減小沉降。適用范圍:適用于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強度大于20kPa的淤泥、淤泥質(zhì)土、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對不排水抗剪強度小于20kPa的軟土地基,采用碎石樁時須慎重。
2.石灰樁加固法 在軟弱地基中用機械成孔,填入作為固化劑的生石灰并壓實形成樁體,利用生石灰的吸水、膨脹、放熱作用以及土與石灰的物理化學作用,改善樁體周圍土體的物理力學性質(zhì),同時樁與土形成復合地基,達到地基加固的目的。適用范圍:適用于軟弱粘性土地基。
3.強夯置換加固法 對厚度小于6m的軟弱土層,邊夯邊填碎石,形成深度3~6m、直徑為2m左右的碎石柱體,與周圍土體形成復合地基。適用范圍:適用于軟粘土。
4.水泥粉煤灰碎石樁(CFG樁)是在碎石樁基礎上加進一些石屑、粉煤灰和少量水泥,加水拌和,用振動沉管打樁機或其它成樁機具制成的一種具有一定粘結強度的樁。樁和樁間土通過褥墊層形成復合地基。適用范圍:適用于填土、飽和及非飽和粘性土、砂土、粉土等地基。
5.柱錘沖擴加固法 柱錘沖擴法是利用直徑為200~600mm、長度為2~6m、質(zhì)量為1~6t的柱狀錘沖擴成孔,填入碎磚三合土等材料,夯實成樁,樁和樁間土通過褥墊層形成復合地基。適用范圍:適用于處理雜填土、粉土、粘性土、粘性素填土、黃土等地基。
6.EPS超輕質(zhì)料填土法 發(fā)泡聚苯乙烯(EPS)的重度只有土的1/50~1/100,并具有較好的強度和壓縮性能, 用于填土料,可有效減少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需要時也可置換部分地基土,以達到更好的效果。適用范圍:適用于軟弱地基上的填方工程。